一、派出所做笔录一般要多少时间
根据案件的复杂度及实际状况,派出所制作笔录所需时间会产生相应变化。
针对案件较为单一,规模较小的情况,或许只需区区数个小时便已足够完成笔录制备工作;而若所处理的案件较为严重或错综复杂,要求对涉案人员实施拘留或逮捕等法律强制措施时,传唤或拘传的持续时间便不得超出24小时的上限。
这也就意味着,在特定情况下,笔录制备工作的时间可能会超出常规的几个小时范围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
对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、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,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。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,经出示工作证件,可以口头传唤,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。
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;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传唤、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
不得以连续传唤、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。传唤、拘传犯罪嫌疑人,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。
二、派出所做了笔录全是立案吗
派出所制作笔录并不等同于正式立案。
笔录仅是派出所为掌握案件基础信息、案情背景所做的记录,日后可作呈堂证供在诉讼活动中使用。
立案则属于公安机关后续处理案件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之一。
若派出所仅完成笔录而未进行立案,当事人有权要求派出所或办案单位详细解释不予立案的原因。
如无法得到满意答复,或对其解释持有异议,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。
若公安机关已经做出不立案决定,当事人对此结果表示不满,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