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 2017年3月9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第十三届
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
明城镇财政局局长 孙奕菲
各位代表:
我受明城镇人民政府委托,现向大会报告我镇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,请予审议。
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
2016年,在区委、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镇政府及其财政部门,紧紧围绕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发展、重开源、强管理”的工作方针,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全面服务我镇建设的发展目标,克服各种困难,努力开拓创新,做到开源节流,落实科学理财,优化支出结构,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稳健的财力保障。
一、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
2016年,明城镇财政收入36969.7万元,比上年实绩下降6%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65.2万元,完成预算16000万元的111%,比上年实绩增长9.6%;基金预算收入10237.5万元,完成预算20500万元的49.9%,比上年实绩增长113.2%。(详见附表1)
2016年,明城镇财政支出37230.6万元,完成年初预算的91.3%,比上年实绩增长6.2%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11.1万元;基金预算支出13819.5万元。(详见附件2)
二、2016年预算执行主要工作
(一)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为契机,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。我镇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,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、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镇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,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和加强财政监督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。
(二)强化财政管理各项制度,严把资金支出关。
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对财政资金安排及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管理,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,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控制相结合,以制度管人、以制度管钱,坚决执行资金支出审批各项规章制度,严把资金支出关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、高效、科学。
(三)科学配置财政资金,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按照保运作、保民生、保稳定、保重点原则安排财政资金,全力保障招商引资、城市提升等领域的资金需求。2016年,我镇企业仍保持较好发展势头,纳税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有48家,其中有7家企业纳税超过1000万元。龙头企业“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”更是突破亿元大关。
(四)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向民生事业倾斜,着力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指数。2016年,我镇进一步推动民生型财政建设,全面压缩各类行政支出,不断加大对“三农”、教育、社会保障、医疗福利、公共安全、环境保护等民生事业的投入,全年共投入1.64亿元,占财政支出的44%。
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
2017年,我镇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是: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,推行稳健的财政政策,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保障重点项目,保障民生事业,压缩三公经费,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。
一、收入预算
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7000万元,比上年实绩下降4.3%;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2250万元,比上年实绩增长117.3%;加上其他调拨收入1000万元;全年财政预算收入共40250万元,比上年实绩增长8.9%。(详见附件3)
二、支出预算
按照“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,2017年,镇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0200万元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00万元;基金预算支出20000万元。(详见附件4)
三、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
(一)强化预算约束力,严格执行预算管理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,提高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效率,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力,努力增强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和规范性。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,合理安排各项民生、公共服务、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预算,大力推进民生工程,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。
(二)强化收支管理,增强财政保障能力。积极培植税源财源,深入挖掘增收潜力,确保应收尽收;强化公有资产管理,着力提升公资运营能力,实现公有资产保值增值;加快推进土地出让,强化土地收入对重大基础设施的支撑作用。严格执行“八项规定”,统筹财力向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,进一步落实好教育、卫生、社保、科技、文化、支农等相关领域的资金需求,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。
(三)打造高效监管平台,提升科学理财水平。不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,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,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,强化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管理,科学有效节约财政资金。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,及时发现和整改财政管理问题,提高科学理财水平。
各位代表,2017年,让我们继续在区委、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,不断开拓创新、奋力拼搏,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和预算任务。
附件:1.高明区明城镇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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